湘潭白事火葬流程主要包含以下步骤:

- 取得死亡证明:
- 在医院死亡的,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。
- 在家因病死亡的,由村委会、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。
- 非常规原因死亡的,由区、县以上公安、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。
- 注销户口:
-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。
- 联系火化:
- 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,登记死者姓名、住址、年龄、性别、死亡原因、死亡时间、遗体所在地、死者户口所在地等信息。
- 预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。
- 接运遗体:
- 按预定时间,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。
- 死在医院的应办理好出院手续。
- 遗体火化:
- 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,进行遗体整容(如需要)。
- 举行遗体告别仪式(如需要)。
- 遗体由工作人员或家属送到火化间,目送遗体入炉。
- 家属在接待室等待骨灰出炉。
- 领取骨灰:
- 火化完成后,家属在取骨灰处持火葬证领取骨灰。
-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,并领取骨灰存放证。此后,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。
额外注意事项:
- 如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,可在业务室办理尸体冷藏手续。
- 丧家或单位要事先与殡仪馆业务室的承办人员联系,定好租用时间,租赁礼堂、告别室、花圈、鲜花、小白花、黑纱等各类事宜。
- 骨灰寄存方面,有的凭火葬证在火化地可直接联系办理,有的凭火葬证到指定的骨灰堂联系办理。寄存时间一般三年,超过时间的可以续存。如果过期不取也不办理续存手续,则由骨灰堂酌情处理。